18、第 18 章(3/4)
也没有和九哥同桌吃过饭。
不知道她的脚是什么样子,他还从来没见过呢。
这样想着,他伸手,握住了她的脚。
宁朝女人的脚白皙匀净,软糯细腻,纤瘦修长,起伏流畅,放进嘴里吃都是可以的……
他不放进嘴里吃,他只是想看,看她是不是莲钩、霜足、玉趾、柔踝……
应当是吧,哪怕隔着鞋子,他也已经感受到了那曼妙的弧度,莲钩,到底为什么要用莲来形容女人的脚呢?
他想要从她身上得到答案,于是他脱下她的鞋子,并剥下了她脚上的足衣。
她的脚在他掌心。
果然是莲瓣、白霜、美玉、脂膏,而且真的带香气。
这样的一只脚,是真的可以放进嘴里。
他不自禁的摩挲起来。
早在他脱杨心爱鞋子的时候,杨心爱就已经惊到不敢动了。
行不露足,女人双脚的清白,也是贞洁的一种,是不可以被外人看见触碰的,否则即为失贞。
一个故事是说,有女子失足落水,一渔翁路过,拉住女子的右脚将其救起,为了保全自己的清白,这女子归家后,竟拿刀将右脚砍去了,世人皆以为贞烈。
杨心爱听说这故事时,厌恶到忘记在人前遮掩表情。
真可笑,脚明明长在女人身上,却是男人的所有物。
杨心爱从不露足于人前。
不是因为认同脚即清白这种说法,而是虽然她不认同,别人却认同,她不想沦为旁人邪念中的人物,只是想,就恶心得要吐。
眼下她的脚落进了男人掌中,她惊得不能动弹。
不是因为觉得自己贞洁不保,她连改嫁都能同意,还怕被人握住脚?
她的确怕。
但怕的是,她走不脱。
脚在旁人手里握着,挣不脱的话,就代表着受制于人。
她本来就在陆霆的手心里,改嫁是她答应的,她答应嫁给陆霆。
就是这个“嫁”字。
这个字后头,是拖着责任的。
女子出嫁后,要侍奉公婆,相夫持家,还要传宗接代……
她早就做了女人,男人的身体,她是熟悉的。
她坐在他身上,他抚弄她的脚,他的身体有了变化……
她既答应嫁给他,那就代表着,她认下了那些责任。
他是有资格对她做那种事的。
她同顾呈做过那种事,她很喜欢,那是很强烈的快乐。
做那种事,必要的是男人的身体,和女人的身体,不是爱。
没有爱,只要有男人和女人,就可以做那种事。
男人的身体是可以比较的。
如果将这个人拿去和顾呈比。
他们的脸是不同的,几乎没有相似的地方,可是头颅以下,两个人的不同之处,就少很多了。
顾呈应该要比他高一些,但是没有高太多,顾呈年长他许多,听说他只十八岁,十八岁,还有长高的机会,也许将来他会和顾呈一样高,说不定还会超过顾呈,他比顾呈年幼,但他的肩是同顾呈差不多宽的,腰肢也是差不多宽窄,肌理,似乎也是差不多……
如果不去管他的脸,那他和顾呈就没有太大的分别。
她既然可以接受顾呈,想必也可以接受一个和顾呈差不多的他。
可以吗?她愿意吗?他们是差不多的。
不,不可以。
她不爱他,她清楚地知道他不爱他。
没有爱的两个人,覆在一起做那种事,和畜牲有什么分别?
她不能接受。
那种事代表了一种关系,一种许可。
如果她同意他的身体进入她的身体,那就代表着,她认可了这个人的资格,他是和她般配的人。
不,不是,他们不是般配的。
所以她不同意,不认可。
这关乎她的尊严。
她要逃。
她一定要逃……
可是她的脚在他手中。
杨心爱是个女人,陆霆是个男人。
杨心爱有顾呈,陆霆有……
素和。
陆霆不喜欢素和,他们的事是一个错误。
陆霆很早就知道了男欢女爱是怎么一回事。
羊群里公羊会骑到母羊身上,马厩里公马会骑到母马身上,去山里打野,山里的公狼也会骑到母狼身上,它们的身体连在了一起,他看得很清楚,因为有很多的机会。
同理,男人也会像公羊
